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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日期:《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月九日

 

公公告事項:衛署第二波放寬維生素管理,針對水溶性維生素

    繼今年四月第一波先行放寬脂溶性維生素之指示藥每日用量上限,衛生署再公告放寬水溶性維生素之指示藥每日用量上限,讓病人或民眾在安全無虞的情況下,不需要醫師處方即可在藥事人員指示下購買使用維生素製劑,維生素製劑價格也可望因而降低。

 本次公告放寬之維生素包括維生素B1、B2、B6、B12、C、葉酸及菸鹼,各維生素之指示藥每日用量上限調整如下:維生素B1由30mg提高為250mg、維生素B2由10mg提高為100mg、維生素B6由50mg提高為200mg、維生素B12由60mcg提高為1000mcg、維生素C由500mg提高為1000mg、葉酸之指示藥每日用量上限為1000mcg、Nicotinamide之指示藥每日用量上限為500mg、Nicotinic acid之指示藥每日用量上限為450mg。維生素B1每日用量1.8mg以下、維生素B2每日用量2.25mg以下、維生素B6每日用量3.15mg以下、維生素B12每日用量4.5mcg以下、維生素C每日用量82.5mg以下、葉酸每日用量600mcg以下、Nicotinamide及Nicotinic acid每日用量27mg以下,亦可以食品管理,惟不得宣稱療效。

 根據醫學研究報告,維生素B1參與能量代謝,具有維持心臟、神經系統功能、維持正常食慾及治療腳氣病等作用。維生素B2參與能量代謝,具有維持皮膚健康、治療口角炎及癩皮病等功能。維生素B6參與氨基酸的代謝,維持紅血球正常大小,維持神經系統健康,能減緩妊娠引起之噁心、嘔吐。維生素B12參與紅血球的形成,維持紅血球及神經系統的健康。維生素C能促進膠原的形成,維持細胞排列的緊密性,參與體內氧化還原反應,維持體內結締組織、骨骼及牙齒的生長,促進鐵的吸收,具有治療壞血病、齒齦出血的作用。葉酸參與紅血球的形成,降低新生兒神經管缺損之機率,能夠治療惡性貧血。菸鹼素參與能量的代謝,維持皮膚、神經系統及消化系統的健康。

 本次公告放寬的維生素B1、B2、B6、B12、C、葉酸及菸鹼素為水溶性維生素,雖不似脂溶性維生素服用過量有蓄積性問題,但長期大量攝取仍有副作用,例如攝取高劑量的維生素B2會使尿液變黃;長期大量攝取維生素B6會造成運動失調及嚴重的感覺神經病變;腎功能不全者高劑量使用維生素C,可能發生腎結石;服用葉酸過量會導致痙攣、過敏、皮膚紅腫、發燒、皮膚癢;菸鹼素過量則會造成肝毒性、膽汁鬱滯等副作用。

 對於維生素類製劑,衛生署原採之管理方式(約有41%屬處方藥),病患需醫師處方始得至藥局購買。為推動「維生素製劑管理法規鬆綁」,衛生署與相關公、協會多次討論並參酌醫藥先進國家維生素製劑管理情形,在安全用藥前提下,修訂我國相關規定,並經藥物審議委員會指示藥品/成藥審議小組審查,放寬各項維生素管理。